01.
客戶需提前7天通知我公司落葬日期及碑文內容(特做碑工期另算),以便工作人員能夠及時地為您辦理造穴、刻碑的服務。聯系電話:
400-888-1498
02.
落葬當日,客戶先到業務廳辦理相關手續,領取使用權證,辦理人應為該墓位的認購人,持本人身份證原件,否則公司不予辦理落葬事宜,如認購人因故不能來園,需提前寫好委托書。
03.
公司的超度、落葬禮儀為收費項目,如有需求請提前進行預約。
04.
手續辦理完畢由業務員或禮儀師帶領客戶至墓位,直至安葬結束。
05.
客戶自帶物品,如花瓶、獅子等,不屬于公司保管維護范圍之內,如有丟失損壞,客戶自行負責。
06.
公司正常營業時間為夏8:30—16:30;冬8:30—16:00.
07.
墓區內禁止燒紙、燃放鞭炮,以免發生火災。燒紙、放炮請到園區指定地點進行。在其他地點進行上述活動而引起意外情況的,由當事人自行負相關責任。